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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陰縣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政發〔2025〕2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相關單位:
《山陰縣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山陰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陰縣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進一步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激發農村土地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按照省級延包試點工作統一安排,結合山陰縣實際,特制定本試點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始終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的根本屬性,鞏固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性地位。將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作為核心任務,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為工作重點,積極、科學、穩妥地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為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和鄉村全面振興筑牢制度根基。
(二)基本原則
1.穩定為主原則。以確權登記頒證成果作為基礎,以戶為單位有序開展延包工作。從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時間點起,再延長承包期30年。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的穩定性,嚴禁擅自打破原集體土地所有權界限,不能推倒重來、不得打亂重分,不得回避矛盾而“一延了之”,不得借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戶承包地,切實維護農民群眾財產權益。
2.依法依規原則。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延包工作的每一個程序都合法合規,操作過程規范有序。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3.農民自愿原則。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全面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采取強迫手段,確保農民能夠自主、自愿地參與到延包工作中。
4.問題導向原則。積極主動、穩妥有序探索解決農戶無地少地問題,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和各類矛盾糾紛。通過深入調研、精準施策,確保延包工作順利推進。
(三)目標任務
通過扎實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進一步穩固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鞏固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全方位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促進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與高效利用,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助力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試點范圍和期限
(一)試點范圍
山陰縣整縣
(二)基本情況
1.山陰縣位于山西省北部,介于東經112°25′-113°04′,北緯39°11′-39°47′之間。東鄰應縣,南毗代縣,西交朔城、平魯二區,北與左云、右玉、懷仁接壤。全縣轄5鎮7鄉,總面積1651平方千米。縣人民政府駐岱岳鎮。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3年末,山陰縣常住人口為192987人。全年全縣農作物播種面積6.2萬公頃;其中,糧食種植5.6萬公頃;蔬菜種植0.07萬公頃。
2.山陰縣在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時,共涵蓋12個鄉鎮,涉及252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縣共確權承包方38253戶,確權地面積達860106.65畝,非承包地面積為114067.39畝。其中,31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二輪承包到期時間為2028年12月31日,221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二輪承包到期時間在2025年1月1日前,這些區域具備開展試點工作的基本條件。
3.目前已開展試點村位于下喇叭鄉蓿麻溝村,全村95個承包方已經簽訂延包合同,順延率100%,網簽工作已完成。
(三)試點安排
試點工作于2025年8月正式啟動,預計至2026年7月底基本完成。在這一年時間里,將按照既定步驟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三、試點工作內容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1.成立工作機構。(2025年8月)組建山陰縣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財政、司法、檔案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試點工作。各試點鄉(鎮)、村同步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確保組織保障到位。
2.開展宣傳培訓。(2025年8月)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如廣播、電視、宣傳欄、新媒體平臺等,廣泛宣傳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政策意義、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提高農民群眾對政策的知曉率和參與積極性。同時,組織對試點工作人員進行全面、系統的法規政策和業務培訓,邀請專家學者和業務骨干授課,使其深入熟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升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3.制定方案。(2025年8月)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工作方案和相關配套制度。明確試點工作的具體內容、實施步驟、時間安排和保障措施等,確保試點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進。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
1.全面摸底調查。(2025年8月—2025年11月)充分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對試點范圍內農村土地承包情況進行全方位、地毯式摸底核實。
一是詳細摸清發包方情況,包括發包方的組織形式、成員構成等。二是逐戶排查二輪承包以來農戶家庭成員變化情況,涵蓋新生、死亡、外嫁、嫁入(人贅)、離婚、升學、參軍、成為公職人員、整戶消亡、整戶無地、戶內人地矛盾突出、全家進城落戶等各種情形,并核實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三是逐戶核查農戶承包地變化情況,包括地塊的位置、面積、四至、土地用途等詳細信息。四是摸清集體機動地、開墾復墾等新增土地、整戶消亡等應收回未收回土地的面積、利用現狀等情況。五是深入了解農戶對延包的意愿及想法,通過問卷調查、入戶訪談等方式廣泛收集民意。六是排查存在的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為后續解決問題提供依據。七是摸清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情況,包括確權確股不確地、暫緩確權、不確權等特殊情況。
2.科學制定延包方案。(2025年8月—2025年11月)根據摸底調查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延包方案。方案應明確延包的基本原則、方式方法、工作步驟、具體人員分工、時間安排,以及重大問題的處置意見,如無地少地農戶的解決辦法、土地調整的條件和程序等。
延包方案擬定后,在試點村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廣泛征求農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公示期間,設立意見箱和咨詢電話,安排專人負責收集和處理農民反饋的問題。
公示結束后,延包方案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批復后實施。
3.規范開展承包經營權調查。(2025年12月—2026年2月)根據延包方案,按照《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NY/T 2537)等有關規定,組織專業人員開展承包經營權調查,確認地類權屬。調查內容包括承包地塊的位置、面積、四至、地類、用途等信息,確保調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4.嚴格審核公示。(2025年12月—2026年2月)延包工作小組對調查成果進行認真審核,重點審核調查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延包方案的執行情況。審核通過后,將調查成果在試點村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經公示無異議并經承包農戶確認后,制作權屬歸戶表,作為延包的現實依據。公示期間,相關權利人如對調查成果有異議,可向延包工作小組提出。延包工作小組應當及時進行核實、修正,并再次公示。
5.簽訂延包合同。(2026年3月—2026年5月)根據公示結果,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的土地承包關系,更新農村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按照《農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電子合同文本,并組織開展合同網簽。
6.登記建簿。(2026年3月—2026年5月)依據新簽訂的承包合同,以承包農戶為單位,按照一戶一簿原則,農業農村部門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7.完善證書。(2026年3月—2026年5月)按照《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的通知》(晉自然資發〔2023〕11號),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與不動產登記有序銜接。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相關信息進行完善,確保證書與合同一致。
8.資料歸檔。(2026年6月—2026年7月)按照延包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延包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材料,包括摸底調查資料、延包方案、承包合同等,進行分類整理、立卷歸檔。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明確檔案保管、查閱、利用等流程和要求,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和完整。加強檔案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檔案資料的數字化管理,提高檔案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
1.全面總結。(2026年6月—2026年7月)各試點鄉(鎮)、村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的總結,梳理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和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進措施和建議,并形成書面總結報告。
2.檢查驗收。(2026年6月—2026年7月)縣級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走訪、問卷調查等方式,對試點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評估,確保試點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質量標準。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財政、司法、檔案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山陰縣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各試點鄉(鎮)、村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綜合協調組、技術指導組、矛盾調處組、資料歸檔組等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政策支持
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積極研究制定支持試點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資金投入上,縣財政要安排專項工作經費,保障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形成政策合力,為試點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嚴格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試點工作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試點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對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和通報,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群眾監督機制,鼓勵農民群眾對試點工作進行監督,確保試點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做好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重要意義、政策內容和工作要求,提高農民群眾的政策知曉率和參與積極性。創新宣傳方式,制作通俗易懂的宣傳資料和視頻,深入田間地頭進行宣傳。同時,要加強對試點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定期組織業務交流和培訓活動,使其熟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確保試點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五)妥善處理矛盾糾紛
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機制,加強對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在試點工作中,要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解決,避免矛盾激化和升級,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對因土地承包糾紛引發的信訪問題,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建立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對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提前進行研判和預警,制定應對措施,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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